照管與照管權
關於照管與照管權
當一個成年人在身體上或精神上無法照顧自己時,他們可能需要法庭指定他人來照顧自己。照管是一種法庭案件,由法庭指派一個人或單位(稱為「照管人」)負責照顧另一位成年人(稱為「受照管人」)或管理他們的財產或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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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管是一種法庭案件,由法官指派一個成年人(「照管人」)負責照顧另一位成年人(「受照管人」)或管理受照管人的財產或財務(資產)。
- 透過照管來料理一個成年人的衣食、健康、生活狀況和其他個人需求,稱為人身照管。
- 透過照管來料理一個成年人的財務如繳付帳單、收取錢款、管理其財產等等稱為資產照管。
- 被指派為人身照管人並不因此而自動成為資產照管人。如果要既當人身照管人也當資產照管人,必須向法院申請指派身兼二職。
照管人可以是受照管人的親屬,例如需要照顧的成年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或者也可以是子女、父母或其他親戚。照管人如果不是親屬,也可以是一個政府機構、非營利機構或法官批准照顧該成年人的其他人。
法庭要考慮受照管人的最大利益以及被推薦的照管人的技能和能力,才會決定誰應被指派為照管人。如果受照管人提名某個人來當自己的照管人,並有能力表達自己的意願 ,法院通常即指派該人擔任照管人,除非指派該被提名的人不符合受照管人的最大利益。
如果受照管人沒有或無法提名任何人,關於誰應擔任照管人,法律有一個排名順序:
- 配偶或同居伴侣
- 成年子女
- 父母
- 兄弟姐妹
- 公共照管人
- 法官指派的任何其他人
如果某人需要照管,但沒有合適的親屬或家人可以擔當照管人,可有以下選項:
- 打電話給聖馬刁縣「老年及成年人服務處」 Aging and Adult Services Division 電話號碼為650-573-3900。如果他們認為確需照管,會將案件轉給公共照管人課 Public Guardian。那裡有富有經驗的人身照管人及財產管理人可以來擔任照管工作。
- 打電話650-261-5068 給法院調查員辦公室,要求指定一位專業受託人。專業受託人的服務是收費的,但受助人需付的一切費用必須經法院批准。
- 如果您擔心一位老年人不再能照顧自己或正受到疏忽或虐待(包括經濟上的虐待),可以打電話聯絡的其他地方有:
- Adult Protective Services (成年人保護服務處): 1-800-675-8437,或
- Senior Advocates Program, Legal Aid Society of San Mateo County (老年人法律熱線): 1-800-222-1753。
照管案件有三種類型。
- 一般照管:適用於因年老、癡呆或身體受傷而無法照顧自己或無法作出財務決定的成年人。這些受照管人往往是上年紀的老人,但也可能是因車禍等原因嚴重受傷的年青人。
- 有限照管: 照管那些有發育障礙,無法完全照顧自己及其財務的人。鑒於有許多事發育障礙人士通常可以自己料理,他們不需要超出一般照管的照顧或幫助 。法官只給予照管人有限的權力去做一些受照管人沒有別人幫助就做不了的事。有限照管的目的是讓受照管人保持盡可能多的獨立性。請點擊 limited conservatorships (有限照管),更多瞭解有限照管。
- Lanterman-Petris-Short (LPS) 照管(精神健康照管): 適用於有嚴重精神病,需要特別照顧的成年人。這種照管通常需要非常嚴格的生活安排(如住在禁閉設施中)並需要接受大幅度的精神病治療(如用非常強的藥物來控制行為)的人。LPS 照管的受照管人不能或不會自己同意特別生活安排或治療。LPS 照管必須由在地政府機構先開始執行。如果您認為有人需要的這樣類型的幫助,請聯絡聖馬刁縣老年及成人服務處 Aging and Adult Services Division (老年人與成年人課),瞭解是否應指派公共照管人課 Public Guardian 來擔任照管人。
在請求法庭指派照管人之前,您必須確定照管是滿足該受照管人需求的最少限制和最佳方式。如果還有其他方式,法院可能不會同意您的申請。
如果該受照管人還具有以下能力,就可能不需要照管:
- 能夠配合計畫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
- 有能力和意願簽署授權書,任命某人幫助其作出財務或保健方面的決定
- 每月只有社會安全金或福利救濟收入,並且社會安全署可指定您為「代領人」。代領人就是經受益人允許,代替受益人收取社會安金支票的人。
- 已婚或同居,而且其配偶或同居伴侶可處理財務事務。財產必須為共同財產或共同帳戶。
照管的若干替代方式
就醫療及個人護理決定:
- 預留保健指示
- 有關醫治的法庭授權
- 非正式個人護理安排
- Elder or dependent adult abuse restraining orders (老年或受撫養成年人虐待禁止令,包括禁止經濟上的虐待及疏忽)
就財務決定:
- 授權書 (POA)
- 公共福利代領人(如退伍軍人福利或社會安全福利)
- 銀行帳戶或其他財產的共同擁有權
- 生前信託(也稱為「inter vivos」信託)
- 非正式安排
作為人身照管人,您將需要:
- 安排受照管人的照顧和保護
- 決定受照管人住在哪裡
- 安排受照管人的以下事宜:
- 保健
- 飲食
- 衣物
- 個人護理
- 家務
- 交通
- 休閒,以及
- 養生
- 就受照管人保健或生活安排的有些相關決定獲得法庭批准
- 向法庭報告受照管人現時狀況
作為受照管人的資產照管人,您將需要:
- 管理受照管人的財務
- 保護受照管人的收入與財產
- 列出每一項資產的清單
- 制訂保證受照管人需求得到滿足的計畫
- 確保受照管人的帳單按時繳付
- 以負責的態度將受照管人的錢投入經批准的投資
- 確保受照管人得到其有資格享受的一切福利
- 確保受照管人準時報稅和繳稅
- 保持精確的財務記錄,以及
- 向法庭和其他有關人士提交財務帳戶的經常性報告
請注意,受照管人仍然有權立遺囑。在以下情況下,法庭會讓您代立遺囑:
- 受照管人病得太重,無法立遺囑或安排資產計畫,或者
- 當初設立照管是因為有人試圖利用受照管或對受照管人施加不當影響
法庭可批准照管人使用「代理判定」來辦理遺囑或信託,或兼用兩者,以確保受照管人有一份遺產計畫。法庭也可讓您行使這個權力來改變或撤銷信託、作出贈與、改變保險或年金,並替受照管人簽署合約。
您或任何有興趣的人士(例如家人)均可向法庭申請,要求「代理判定」。但此事非常複雜,故請諮詢律師。
請閱「照管人手冊」 Handbook for Conservators,更多瞭解照管人的職責。
- 觀看錄影: With Heart: Understanding Conservatorship (悉心盡責:瞭解照管)
- 錄影中顯示的有些法庭表格已經過時,但錄影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和相關的,可幫助您更好地瞭解流程。
- 觀看錄影: 什麼是照管?。
- 請訪問薩克拉門托縣法律圖書館網頁 Law 101: Seniors and Disability (法律101:老年人與殘障),獲取更多錄影、資料集等等。
- 請訪問加里福尼亞州法院網站的 Conservatorship (照管)網頁,以獲取諮詢、說明、表格等等。
Self-Prep and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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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 Probate Division's web page (遺囑檢驗部網頁)以瞭解案件資訊、暫時裁定、替代性爭議解決 (ADR) 計畫資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