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与禁止令
如果现在您身处危险中,请立即拨打电话911。
您还可以从圣马特奥县 CORA (社区防止关系虐待计划)热线电话 650-312-8515 // 800-300-1080 获得帮助。
从以下链接 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 Clinic (家暴禁止令诊所)获得帮助。
如果您或您的孩子正在受到某个跟您或曾跟您有关系的人或近亲家人(如父母、孩子、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虐待或威胁,您也许可获得禁止令保护您自己和您的孩子或家里的其他人。
对于显示每个步骤的流程图,单击下面的按钮
点击以下话题了解更多信息获取帮助:
- Call the Police (打电话报警)
- Ask for an Emergency Protective Order (EPO)(要求紧急保护令)
- 阅读下面的 "Ask for a Restraining Order (要求禁止令)"
- Make a Safety Plan(制订安全计划)
- Go to Victim Advocates at the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求助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受害者辩护人)
- Immigration Fears(关于移民问题的恐惧)
如果您在危险中,请打电话给警察。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并出示您的伤情,如瘀伤、抓痕及任何暴力迹象,包括打破的物件。如果虐待您的人在场,您不敢向警察指认,可以告诉警察。如果瘀伤后来才显现,那就再回到警察局去,一定要让他们拍照存证。
如果您害怕,想要保护,可向警察要求紧急保护令(EPO)或临时禁止令 (TRO)。
紧急保护令
紧急保护令由法官根据警官要求发出。法官全天24小时均可签发紧急保护令。
根据您报告的最近发生的虐待或虐待威胁事件,如果警察认为您或您的孩子面临迫在眉睫的虐待危险,可请求发出紧急保护令。警官只有在他们认为保护令为防止家暴或儿童虐待行为(或其它行动)所必需,才会要求发出紧急保护令。
紧急保护令立即生效,有效期可长达七天。法官可命令施虐者离开家,并在长达一个星期内不得接近受害人和任何儿童。这可以给您足够的时间去法庭申请禁止令 restraining order. 请参阅下面的“Ask for a Restraining Order (申请禁止令)”部分。
还有一种不同的紧急保护令 — 叫做枪支暴力紧急保护令。如果担心有人有伤害其自己或他人的危险并拥有或可能购买枪支和弹药,警察可要求下达这种禁止令。要了解更多关于枪支暴力禁止令的信息,请查阅网页 Speak for Safety(呼吁人身安全)。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身处迫在眉睫的危险中,请打电话 911 。
制定安全计划
安全计划可帮助您有所准备并保持您和孩子的安全,免遭家暴之害。
- 在圣马特奥县,Community Overcoming Relationship Abuse (CORA)(社区防止虐待计划)可帮助您通过庇护所、谘询等保持安全。
- 热线电话: 650-312-8515 // 800-300-1080
- 您可以通过热线电话 National Domestic Violence Hotline (全国家暴热线)和网站 California Partnership to End Domestic Violence(加州终止家暴合作组织)找到规划安全的信息。
需要考虑的一些问题:
- 您是否会试图离家出走,或您是否会要求虐待您的人离开?
- 如果您离开,怎样出走,何时出走?
- 您会去哪里? 有没有一个您可以安全地待在他/她那里的人? 您能预先给那个人打招呼,让他们也有所准备?
- 您将带着哪些东西一起离开?
- 您有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预先存放您的东西直到您准备好出走?
- 您需要哪些重要文件?您能将这些文件存放在一个可以信任的人那里吗?您也许应该把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保存在您的拎包或皮夹里,如身份证、社会安全卡、钱、护照、信用卡、支票簿和银行账户号码。
- 如果您有时间,还要考虑带上您和孩子的药、移民文件、汽车登记单/保险资料、医记录/学校记录、出生证等。
- 考虑上下班和工作时如何保持安全。
- 跟孩子的学校谈一谈,让他们也有所警觉。
更多关于如何在家暴前后及发生时做好准备并保持安全的提示,请访问 Make a Safety Plan (制订安全计划;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网站)。
求助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受害者辩护人
根据对您施暴的严重程度,警察可逮捕施暴者,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可起诉施暴者并作为刑事案件提出检控。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有受害者辩护人回答您关于刑事司法程序的问题和疑虑。他们也有资源帮助您取得服务或获得对您所受伤害或其它损失的赔偿。
- 马特奥县南部请电 650-599-7330;
- 圣马特奥县北部请电 650-877-5454
关于移民问题的恐惧
您有权为保护自己而要求禁止令而不必害怕被遣返。如果您担心移民问题,不论您 是否持有移民文件,请记住,您不需要在家事法庭上向任何人透露您的移民身份。
但是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请联系移民律师以了解您的选项,并确定没有什么可担心的问题。如果您没有移民律师,可以打电话给以下机构之一寻求帮助:
- La Raza Centro Legal 415-575-3500
- 移民协助专线 650-554-2444
- 亚洲法律中心: 415-391-1655
- 北加州移民权利联盟: 415-543-6767
请从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网页 Immigration Resource (移民资源名录)寻找更多移民问题资源。
Ask for a Restraining Order (申请禁止令)
- 禁止令适用您的情况。请阅读 “家暴禁止令能帮助我吗” (DV-500-INFO | audio)
- 您符合请求家暴禁止令的资格。您和您要禁止的对方必须:
- 已结婚或登记为同居伴侣
- 离婚或分居
- 正在或曾经约会交往
- 住在一起曾住在一起
- 一起作为父母抚育孩子,或
- 关系密切(例如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祖父/外祖父或姻亲)
- 您从 Bay Area Legal Aid 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 Clinic(家暴禁止令诊所)获得帮助
禁止令可以起到哪些作用
禁止令是一种法庭命令,可命令被禁止人:
- 不得接触或接近您、您的孩子、其他亲属或其他跟您一起生活的人
- 不得接近您的住家、工作场所或孩子的学校
- 搬出您的家(即使你们是住在一起)
- 不得有枪
- 遵守孩子抚育和探视令
- 支付孩子赡养费
- 支付配偶或同居伴侣赡养费(如果您们已结婚或同居)
- 不得接近你们的任何宠物
- 将手机号和手机账户的所有权转给受保护人
- 支付某些账单
- 不得对保险保单作任何改变
- 不得造成大笔开支或做出重大举动影响对您或他人财产(如果您们已结婚或同居)
- 交出或归还某些财产;以及
- 完成为期52个星期的施暴者干预计划
申请禁止令为免费,不收费用。
请求禁止令的步骤
- 阅读“我怎样请求临时禁止令 ? (DV-505-INFO)
- 填写以下表格并做至少两套复印件副本:
如果您跟对方有孩子,并且您想争取子女抚育权及探视令,或要改变现有子女抚权及探视令,则还要填写:
- “子女抚养及探视令申请书” (DV-105) 并将其附在“家暴禁止令申请书” (DV-100); 以及
- “子女抚育与探视令” (DV-140) 并将其附在 “临时禁止令” (DV-110)上
- 如果适用您的案子,还请填写“不得携带子女旅行禁止令”(DV-108).
如果您要子女赡养费,请确定勾选 DV-100 表第13项的相应方格并填写:
- “收入与开支申报表” (FL-150) 或财务报表(简化版 (FL-155)。
- 请读“采用哪份财务表格 — FL-155 还是 FL-150?” (DV-570) 以 弄清您是否可用比较简单的FL-155表。
- 以 弄清您是否可用比较简单的FL-155表。 (DV-100)上
如果您要得到配偶或同居伴侣赡养费,一定要勾选表 DV-100 的第17 项并填写:
- “收入与开支申报表” (FL-150)
- 审阅您的表格。
如果您申请禁止的对方是一名亲戚,您可以请家事法律协调员 Family Law Facilitator审阅您的表格。或者如果您申请禁止的对方是同居伴侣、曾经约会交往过的人或您的配偶,也可请 Bay Area Legal Aid审阅您的表格。
- 将您的表格交给法庭办事员办公室
法庭办事员将会把您的表格交给法官。法官审阅您的文件并决定是否下达临时禁止令。询问法庭办事员您应在什么时候回来听取法官的决定。有可能就在当天晚些时候或次日,但是不会超过一个工作日
- 从法庭办事员办公室领取表格
- 如果法官签署了您的临时禁止令,法庭办事员将登记备案并在 DV-109 表上给您一个法庭日期。
- 请查看 DV-110 了解法官命令的内容。
如果法官部份或全部拒绝您所要求的禁止令,您仍然可将将您的文件登记备案,出席法庭听证并在听证时请求禁止令。
- 如果您要取消法庭听证,请填写并提交 “临时禁止令申请被拒-放弃听证声明书” (DV-112)。
- 在截止日期之前将临时禁止令文件送达被禁止人
- 出席法庭听证
带上有助于证明虐待的文件(连同 2 套影印副本),包括:
- 相片
- 医院或警察报告
- 损坏的财物
- 恐吓信、电子邮件或电话讯息
法官将做出决定,可能会发给您所要求的禁止令、部份禁止令或拒绝发给禁止令。
如果法官发给您禁止令,一般有效期为五年,除非法官决定以较短为宜。
请确定您收到 “听证后禁止令” (DV-130) 连同关于孩子抚育、探视和赡养费的附件(如果有关)。该禁止副本应随身携带,包括放一份在您的车里;家里、工作场所和孩子的学校也应各有一份,如若被禁止人违反禁止令,即可向警察出示。
执行禁止令
- 如果您迁居他州,可将禁止令在该州登记备案,以便该州执法部门能够查询禁止令的信息。
- 如果被禁止人不服从禁止令,请立即给警察打电话。
- 收集任何违反禁止令的证据,包括违反的日期和时间,描述所发生的违反情况及见证人姓名。复制违反禁止令的电子邮件或互联网帖子,取得证人证词、警方报告或任何其它有助于证明违令的证据。
- 如果受禁止人违反禁止令,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犯罪指控。
- 如果受禁止人违反禁止令,除刑事制裁外,您也可在民事法庭提出藐视法律的指控。
- 有关执行禁止令的更多信息,请点击 Enforcing a Restraining Order (禁止令执法;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网站)。
如果有针对您的禁止令下达,请仔细阅读禁止令并服从规定。如果您违反禁止令,您可能会被监禁或罚款。
- 请阅读DV-109 和 DV-110 ,了解禁止令的详细内容及您的出庭日期。
- 不要接近禁止令中规定的所有人和地点。
- 如果禁止令要求您搬离,请带上您在开庭日期之前所需要的个人衣物用品并搬出。
- 如果您有枪支,您应将枪支交给警察或卖给枪店。请阅读“如何将枪支交给警察、出售或存放?”(DV-800-INFO)。
- 请阅读 “如何回应家暴禁止令请求” (DV-120-INFO)。
- 在开庭日期之前填写并提交“家暴禁止令请求回应表” (DV-120) ,向法官阐述您方证词。
- 请一位年满在18 岁或以上的人(但不能是您本人)将一份您的DV-120 副本送交或寄给被保护人。
- 出席法庭听证
- 如果您不到庭参加听证,法官可不经听取您的陈述而下达禁止令。禁止令有效期可长达五年。
- 法官也可对您的孩子、孩子赡养费和其它问题下达命令而不经听取您的意见。
请访问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网站网页 Responding to a 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 (回应家暴禁止令)以更多了解如何回应家暴禁止令以及如何准备出庭。此外,康特拉科斯特县高等法院的自助法律中心网页。
- 如果您在申请对同居伴侣、约会对象或配偶的禁止令时需要帮助填写表格,请联系:
- Bay Area Legal Aid 的 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 Clinic(家暴禁止令诊所)
1048 El Camino Real, Suite A, Redwood City, CA 94063
650-358-0745
- Bay Area Legal Aid 的 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 Clinic(家暴禁止令诊所)
- 您也可以联系以下单位得到法律帮助及更多资源:
Community Overcoming Relationship Abuse (CORA)
PO Box 5090, San Mateo, CA 94402
办公室电话: 650-652-0800
热线电话: 650-312-8515 or 800-300-1080
网站: www.corasupport.org -
Legal Aid Society
521 East 5th Avenue, San Mateo, CA 94402
办公室电话: 650-652-0800
热线电话: 650-312-8515 or 800-300-1080
网站: www.legalaidsmc.org - 如果您和虐待您的人已经结婚或登记同居而您要申请离婚,请访问我们的网页 Divorce or Separation(离婚与合法分居)。
- 请访问我们的网页Videos and More(录像与更多资源),获得加州其它县有关家庭离异的信息和录像及说明,或可对您有所指导和帮助。
- 请访问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网站的家暴网页 Domestic Violence (家庭暴力),获得信息、说明、表格等等。